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特种设备处(局)、检验检测研究院、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 2023 年“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3〕137 号)的要求,受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 30 年”人选征集汇总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从业30年,老一辈从业人员把长久的岁月和全部的精力与心血奉献给了特种设备事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以坚定的初心和使命,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他们用朴实纯粹、淡泊名利书写了精彩人生,是我们当今从业者学习的榜样。2023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1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20周年,此时为特种设备从业30年的人员颁发纪念章,充分体现出特种设备行业对从业人员关怀和信任,高度认可老一辈从业人员的奋斗成果,是全体从业人员向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老一辈工作者的一次崇高致敬,更是对年轻从业者精神上的一次激励和鼓舞。
二、申领条件
申领特种设备从业30年纪念章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始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异常名录无记录,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截至2023年6月30日,从事特种设备监察、检验、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累计满30年的已退休人员。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报送名单。
5月15日至6月5日期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汇总符合条件人员,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报至“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会务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直接报至组委会会务组。
(二)审核公示。
6月5日至6月11日,组委会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
(三)发放纪念章(证书)。
组委会统一制作纪念章和荣誉证书,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向获得者代表颁发纪念章及和荣誉证书,其余证书统一发放至各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在6月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从业30年人员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会务组(联系人:董坤,电话:13120329060、张阳,电话:18600002370,电子邮箱:tsfxcz@163.com)。
附件: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从业30年人员申报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从业30年人员申报汇总表
中国特种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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