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指导、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熟练掌握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安全管理、风险控制、事故处理等相关知识,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促进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省特种设备协会决定,自2024年5月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能力提升培训和能力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评价对象
全省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和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安全总监: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首席安全工程师等;
(二)安全员: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部门的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事业部、车间、班组 的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其他负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深度解析;
(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条件持续保持与改进;
(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与改进;
(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要素与改进;
(五)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三、培训组织
省特种设备协会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并会同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具体培训计划和培训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能力评价
由省特种设备协会会同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协会按照湖南省特种设备协会团体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能力评价》(待发布)组织实施。评价采用理论考试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评价结果,核发相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能力评价证书》。
五、其他
(一)能力提升培训和能力评价坚持自愿原则,由各使用单位根据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自主选派相关人员参加。
(二)能力评价不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所需费用由评价机构统筹解决。
(三)各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培训机构要科学设计课程,精心编制课件,选配专业师资,以高水平的组织和服务,高质量的教学和考试,确保培训和评价的高效、廉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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